专利权质押评估需要了解专利技术的研发过程,技术检测、鉴定资料,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技术水平,技术成熟度,同类技术竞争状况,技术更新速度等有关信息资料。质押的出质人必须是合法权人;用以出质的权必须有效,证明权有效的文件包括证书、年费缴纳凭证、登记簿等;若作为质物的是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出质人应用其出质权利的全部来担承债权的实现。专利权质押评估需要了解专利实施的方式。如自行实施、独占许可、普通许可和其他许可形式,了解专利实施产品的获利能力及专利在其中的贡献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专利权质押评估关注与专利权或专利资产组合实施和运用不可分割的其他非专利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是否一并质押。专利权质押评估不同于传统的不动产质押评估,因质押物的特殊性,选用收益法评估,考虑的因素极其复杂,对评估机构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专利权质押评估要求委托方明确专利权的基本状况通常包括:1、专利名称;2、专利类别;3、专利申请的国别或者地区;4、专利号;5、专利权申请日;6、专利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权利要求。
专利评估,现阶段推荐的方法还是收益法,如果未来市场发展的非常好,专利交易和专利许可市场非常成熟后,用市场法将是很适合的。专利评估中的成本法主要估测:取得该项知识产权所耗费的合理必要费用(包含:材料费、工资费、设备费、资料费、咨询鉴定费、外加工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费折旧费分摊、其他费用等)、相关税费以及必要的资金成本和合理利润等成本。
专利权质押评估要求委托方明确专利权的基本状况通常包括:1、专利名称;2、专利类别;3、专利申请的国别或者地区;4、专利号;5、专利权申请日;6、专利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权利要求。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权担承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