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衡测试的内容:1)实地勘查。对纳入用水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节水器具、日常,用水情况及用水消耗量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计费水表、现有计量水表配备情况和需加装水表的数量及位置等。调查用水单位用水单元数量,编制用水单位用水设备、设施明细表,摸清用水单元使用情况。2)掌握单位用水现状,了解水系管网分布情况,各类用水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分布及运转状态,用水总量和各用水单元之间的定量关系,获取准确的实测数据。
节水法规及有关规章是开展城市节水工作的重要依据。《国务部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明确要求,“加快立法步伐,进一步补充、修改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的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法规,进一步加大执行法规的监督力度,逐步将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开展城市节水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必须有相关法规和上位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规定,直辖市及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应制定本级人大或上级人大批准的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法规;其他城市应制定本级政i府颁发的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要明确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方面的内容,制定有关节水管理制度。